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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非职业教育合作联盟签署“南非学生、教师来华学习培训项目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19-04-18     点击次数:

为落实中南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会议精神,发挥中国—南非职业教育合作联盟(下称联盟)平台作用,统筹协调好双方院校及相关机构资源,促进南非学生、教师来华学习培训项目(下称“项目”)有序开展。在联盟双方秘书处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多轮研讨磋商,《中国-南非职业教育合作联盟·南非学生、教师来华学习培训项目合作协议》由联盟双方执行秘书处中国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南非中国国际文化和教育交流中心,于中国—南非职业教育合作联盟中方理事会成立暨年度工作会议期间签署。

协议要求项目实施单位提高政治站位,通过组织实施南非学生、教师来华学习培训项目,加强中南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对接中南社会经济战略发展,促进南非学生成长发展,为中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为推动中南人文交流和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行稳致远贡献力量。

协议确定,由中国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南非高教培训部工业制造业培训署和联盟中南双方执行秘书处代表共同组成项目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的规划、实施、应急处理等重大事项进行讨论与决策。由联盟中南双方执行秘书处分别具体负责项目在南非方面和中国方面的组织和协调。为保障项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协议明确项目须通过联盟统筹实施,原则上在联盟成员单位范围内开展。

协议约定,南非方应为中方院校实施项目提供必需的经费支持(包括学费、住宿费、餐费、保险费、体检费、出入境手续费等),承接项目的中方院校应为项目实施提供相应配套资源。项目具体资助经费和拨付比例,由南非方与项目承接中方院校另行协议约定,南非方须按协议约定,足额拨付经费。

协议要求,南非方每年派往中国学生和教师数量需达到一定规模;负责制订南非学生和教师来华培训计划并提前三个月通知中方;支持中方院校和企业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学院校纪校规、企业厂纪厂规对南非项目学生和教师进行管理;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处对项目实施进行跟踪管理,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预案并在问题出现时及时进行应急处置。

协议提出,中方应推荐优秀院校和企业承接项目;对项目实施予以统筹协调和指导,开展项目实施质量的监督评估;负责项目实施的信息管理,编制项目实施情况年度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召开项目实施中方院校和企业工作会议,研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困难及解决方案。

中南职业教育合作联盟建立于2018年1月,开展实施的南非学生来华学习项目,已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南非共和国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第二次会议纪要》和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教育领域后续落实任务清单。中南职业教育合作联盟将继续推进实施中南中非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等工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中南和中非人文合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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